谶 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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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作者:菩提达摩 · 朝代:唐 · 体裁: 说小何曾小(《天圣广灯录》作「说少何曾少」,希字是也)言流又不流。 (迁字是也)草若除其首,(石头无草)三四继门修。 (传法弟子人数,准其传法人数,应云十七继门修也。 ○以上十七首,均见《祖堂集》卷二。 《五灯会元》卷一录其一、其二、其四
作者:菩提达摩 · 朝代:唐 · 体裁:
原文
说小何曾小(《天圣广灯录》作「说少何曾少」,希字是也)言流又不流。
(迁字是也)草若除其首,(石头无草)三四继门修。
(传法弟子人数,准其传法人数,应云十七继门修也。
○以上十七首,均见《祖堂集》卷二。
《五灯会元》卷一录其一、其二、其四三首。
《古尊宿语录》卷一引二首)。
背景
菩提达摩的诗作,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对于修行和智慧的见解。
释义
说小何曾小,言流又不流。言说之间,既不拘泥于小,也不断绝于流动。草若除其首,三四继门修。若除去草之头,则有三四弟子继承修行。
主题情感
主题:哲理,修行,智慧
情感:淡泊,超然,内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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